精氨酸布洛芬颗粒(赛诺菲)

Ibuprofen Arginine Granules
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

修改日期:2020年4月26日

成份

本品每袋含精氨酸布洛芬 0.4 g(按布洛芬计),辅料为:蔗糖、阿司帕坦、碳酸氢钠、β-环糊精、牛奶粉末香精、聚维酮 K30。

规格

0.4 g(按布洛芬计)

适应症

适用于下列症状:牙痛、痛经 、因创伤引起的疼痛(例如:运动性损伤)、关节和韧带痛、背痛、头痛神经痛、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。

用法用量

成人和 12 岁以上患者,通常口服一次剂量:一次 1 袋,一日 2 次。将药品放入水杯中,加入适量的温水,混合到药液完全溶解后即可服用。空腹服用本品起效更为迅速。

禁忌

1.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。

2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

3. 胃或十二指肠溃疡、支气管哮喘、肾脏疾病、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患者禁用。

注意事项

1.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,用于止痛不得超过 5 天,用于解热不得超过 3 天,如症状不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2. 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
3. 12 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
4.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(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)。

5.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

6.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:有消化性溃疡史、胃肠道出血、心功能不全、高血压、60 岁以上、肝肾功能不全。

7. 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、胸痛、气短、无力、言语含糊、疼痛加重、疼痛区域肿胀等情况,应停药并咨询医师。

8. 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,应停药并咨询医师。

9.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

10.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11.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12.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13.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14.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药理作用

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,具有镇痛、解热和抗炎的作用。

上市许可持有人

华润三九(唐山)药业有限公司

生产企业

华润三九(唐山)药业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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